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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一章不后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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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;  而提到匈奴,他就不免想起了一个年轻人,想起了那位已然病逝了三十年的千古名将。

    “你若是还在,匈奴只怕早就覆灭了吧。”垂垂老矣的刘彻,遥望宫中微暗的烛火,长吁短叹。

    这些年,刘彻时不时就会想起霍去病,想起那个倔到了极致,也忠到了极致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不后悔?嗯,确实不后悔,直到现在,刘彻想起霍去病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,他有的,只不过是对那些往事的怀念而已。

    怀念那位策马横枪,率领数万大汉铁骑立下赫赫战功的年轻人,怀念那位勇不可当的冠军侯,怀念昔日在他的带领下,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大汉铁骑。

    “唉,过去了,都过去了,你都走了三十年,朕还想你作甚啊?朕又不欠你的,何况现在的大汉不正是你所希望的吗?多好啊,天下太平,百姓安居乐业,朕没让你白死,没让你白死啊。”

    坐在了寝宫的地板上,刘彻拍着自己的腿,大声说着,“朕真的不欠你,看看,你去看看现在的民间,何人不知你冠军侯的勇武啊?何人又不晓你霍去病的威名啊?史书都为你单独保留了一页,你说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,再者,朕当年也不是没给过你机会,是你自己不知道珍惜啊,这能怨得了朕吗?”

    自言自语,也不知道在跟谁说话的刘彻摇了摇头,叹道:“怨不了,怨不了朕啊,是你自己一头撞在了朕的刀上,是你自己送上门的,你说朕要是还不出手,那岂不是太对不起你了?”

    “行了。”呢喃到这里,刘彻一拍腿,摇摇晃晃,极度艰难的从地上站起,口中喘着粗气,道:“朕这一生也要走到尽头了,确实,你的事情,让朕一辈子都难以忘怀,可也就是难以忘怀罢了,现在朕都要去你生活的那个地方了,有什么话,咋们君臣到了那儿再说,相信你冠军侯即便是在阴曹地府,也会继续效忠朕吧?”

    “呵呵呵。”刘彻目光迷离,傻傻的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可这时,名满头白发的年轻人,忽然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面前。

    充满枯白之意的发丝,跟刘彻这位七十岁老头子的头发居然一模一样,但不同的是,他的脸没有像以往那样苍老,还是保持着二十多岁的年轻模样,因为.......因为他死的不是身体,而是心。

    在经过了太上老君和他的救治后,他的身体没有大碍,甚至是痊愈,但是他的心.......已经死了,所以再怎么救治,那头白发也变不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你就一点都不后悔吗!”满头白发的年轻人,眼含热泪,一把提起了苍老的刘彻,怒声质问。

    刘彻看了看他,浑浊的老眼中竟瞬间涌现出了一抹精光。

    被黄小伟高高提起的他笑了。

    “不后悔,朕一点都不后悔。”

    ........

    “噗。”一掌将刘彻的魂魄打散,黄小伟瘫倒在了地上,泪水止不住的长流。

    他杀了刘彻,他将刘彻打的魂飞魄散,他替霍去病报仇了,可这.......可这又有什么用呢?

    昨天,他亲手葬下了霍去病,婉儿的坟旁,也立起了一座新坟。

    刘彻应该感到庆幸,因为现在的黄小伟只是黄小伟,他不是魔鬼,更不是黄巢,所以他没有牵连其他人,所以他直接来到了刘彻身死的这一年,将这位帝王打的魂飞魄散。

    但......但........有用吗?这还有用吗?

    即便刘彻被千刀万剐,即便刘彻魂飞魄散,此生再也不能投胎转世,可他的小军,他的小军到底还是走了,到底还是不再了!

    他再也看不到那个倔强的少年了,他再也听到的他的声音了。

    蓦然间,流泪间,黄小伟忽然想起了很多往事。

    当年长安天战时,唐汉两朝的皇帝都来参战了,可当时的他却没有在里面发现刘彻和李隆基的身影,那时他还比较奇怪,奇怪为什么李隆基和刘彻没有出现。

    可现在,他全明白了,刘彻和李隆基不是没有来,而是根本就没办法来。

    试问,两个已经被魂飞魄散的人,又怎么可能进入往生之门呢?又怎么可能还有机会重临世间呢?

    今日这个结局,早就很久以前就注定了。

    现代的霍去病墓中为什么没有找到他的尸骨.......

    “呵呵,呵呵呵。”泪水长流的黄小伟,躺在五祚宫的地上,戚戚惨笑着,“因为小军没有葬在茂陵,他就留在我身边,他就留在.......他的小伟哥身边。”

    满脸泪痕的黄小伟躺在地上,手臂遮挡住了他的双眼,低沉的抽泣声,哽咽响起,“还会轮到谁,下一个,又会轮到谁?谁又将离我而去,还有谁,还有.......谁......”

    ........

    别墅外的草地上,多了一座新坟,上面写着小军俩个字。

    一身战甲的钱明光默默的跪在他的将军坟前,默默地为他的将军守陵。

    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回来的,也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,时间大概是在半个月前的清晨,出门晨练的蒙恬,发现了倒在门外,浑身鲜血,昏迷不醒的钱明光。

    发现他的时候,一身重创的钱明光,已然弥留。

    右手提着一把血迹斑斑,满是缺口的长刀,而他的左手却提着一个包裹,一个染满了自己鲜血的包裹。

    但相比于持刀的右手,握住包裹的左手显然要更用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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